1999年,国家对原有的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了调整,将“五一”、“十一”放假天数分别由原来的1天和2天增加到3天,并通过调整前后周末休息时间,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休7天的长假。这种休假安排,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福祉,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放假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
缺乏传统文化特色
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长期的历史积淀已经形成了一批世代相传、富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传统节日,但目前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中只有春节一个传统节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缺乏中国特色。
节假日安排过于集中
三个“黄金周”中,人员流动数量逐步增加,交通拥挤,旅游安全隐患增大;居民大规模集中出游导致旅游产品短期内供给不足,旅游景区人满为患,破坏现象时有发生;长假期间消费过于集中,也给旅游及相关企业经营活动安排带来较大困难。
休假制度不够落实
目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带薪休假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虽然设定了年休假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职工难以自由休息和因工作紧张而不能休假的现象。对企业职工年休假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一些职工的年休假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